2026.10.19 銘傳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誠徵專案或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截止日期:2026.11.20)

銘傳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誠徵專案或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截止日期:2026.11.20)

一、聘任日期:預計115學年度下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桃園校區
三、學歷要求:博士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中等學校教師證書及中學教學經歷。
2.近五年內於SCIE、SSCI、A&HCI、EI、TSSCI等級或其他具審查機制之期刊發表論文研究發表。
3.具備全英語授課能力尤佳。
五、專長要求:
教育制度與法規、教育心理與輔導、雙語及英文教學等教育專業領域授課教學能力,需求1名。
六、檢附應徵資料:
(一)必要項目

1.中文履歷表1份,請使用師資培育中心提供格式(網址: http://bit.ly/apply20220322 ),無法下載請來信索取(請將本履歷表word檔案以及以下相關資檢附資料pdf檔案同步email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tfsung@mail.mcu.edu.tw 宋祕書)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與成績證明 (若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館處驗證之文件)。(尚未取得學位證書者,請先提供學校開立「臨時學位證明」正本,其中明確註記取得「學位證書」之日期,惟屆生效日仍無法取得正式證書者,將予註銷)。
3.中等學教師證書影本1份
4.檢附教學或工作經驗之佐證資料(如聘書或服務證明)
(二)其他項目
1.五年內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各1份。
2.SCIE、SSCI、A&HCI、EI、TSSCI、THCI Core等級或其他具審查機制之
期刊發表論文,或發行經審查通過並出版之專著等相關證明資料。
3.男性應徵者需檢附退伍證明或免役證明。
4.其他有利審查之參考資料(如已具有教師資格者附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
七、應徵截止日期:115年11月20日止。
八、郵寄資料: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_師資培育中心專任/專案助理教授)
九、聯絡方式:
人資處:02-28824564分機2258(余雅禎小姐)
師培中心:03-350-7001分機3342(宋秘書)
十、其他說明:
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資安暨個資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資安暨個資保護專區」https://isms-pims.m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