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班附讀

申請資格

  • 已取得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並經本校審認專門課程學分不足者得至本校或經本校同意之他校師培大學申請隨班附讀課程補修學分,須於2年內完成補修及認定。
  • 依據本中心隨班附讀辦法,每學期最多可修15學分。

申請隨班附讀流程

  1. 申請隨班附讀(須於每學期初本校教務處所公布之校際選課(外校生跨校選課)​期間到校跑相關流程):
    1. 填妥隨班附讀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
    2. 經授課教師及開課單位同意後,於每學期校際選課(外校生跨校選課)期間完成選課及繳費
    3. 以上程序完成後將申請表(含繳費證明)送至本中心
  2. 本中心彙整申請案後,將隨班附讀學員名冊通知開課單位,並於網頁公告隨班附讀學員名單。 
  3. 於每次上課時進行簽到(隨班附讀修習專門課程簽到單),並在學期末後將簽到單繳至本中心。
  4. 經本中心確認,成績合格之科目將發給學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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