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科登記

申請資格

  • 具有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可向師資培育中心申辦其他任教學科領域教師證書。
  • 加科登記分為兩類,本中心僅有中等階段類科。
    • 中等學校類科:辦理中等學校其他任教學科領域教師證書(即同屬中學階段之各科)
    • 不同階段類科:辦理另一類科教師證書(即中學、小學、特教、幼稚園等不同教育階段)

辦理加科登記流程

一、完成專門課程認定

本校專門課程認定辦理時間:每年2/1-2/28、7/1-7/30上班日期間受理申請
※ 專門課程認定較為耗時,依個案情況不同無法保證交期,請務必提早完成專門課程認定,得以申請加科登記流程。
  1. 申請人檢附專門課程認定資料:
    • 專門科目一覽表
    • 認定修習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表
    • 教育專門課程課目及學分抵免審查表
    • 歷年成績單
    • 欲抵免之課程大綱
    • 相關附件:相關領域工作證明等
  2. 依本校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實施要點進行課程認定。
  3. 轉請各任教科別規劃系所審核申請人之專門課程,再經本中心進行複審。
  4. 專門科目經審查通過後,將由本中心製作核發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二、申請加科登記

加科登記受理申請時間:每年5/1-5/20、10/1-10/20上班日期間受理申請
加科登記統一審查時間:每年6、11月
加科登記報部審查時間:每年7、12月 (教育部審查時程預估約一到兩個月)
  1. 課程認定完成後,始能接受加科登記申請(需填寫電子表單)。
  2. 本中心初審申請人加科登記資料,若資料有缺漏,待申請人將資料補齊始能進行加科登記審查。
  3. 初審通過名單提送本中心加科及加另一類科教師資格審查委員會進行複審。
  4. 複審通過名單將由本中心檢附加科登記名冊及所需表件,發函至教師證書審查小組。
  5. 教師證書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後,將送往教育部進行最後審核並製發教師證書。
  6. 本中心收到教師證書後,將郵寄證書給申請人。

相關檔案

  • 銘傳大學加科及加另一類科作業辦法
  • 加科登記申請:表單連結
    • 電子表單之內容為本中心填報教師證書之申請明細,請務必逐字確認每項題目說明及填答的答案是否正確。
    • 填寫完表單後請將下方「修改回覆內容」的連結儲存,若填寫資料有誤,請依該網址修改回覆內容,表單將另寄一封申請文件至您信箱。
    • 如未儲存網址且須修改內文者,請重填一份表單。